发表时间: 2019-12-31 10:21
为进一步缓解平塘县金盆街道新城区新舟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状,确保平塘县第二幼儿园学生出行的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平塘县新城区新舟路(平塘二幼至新区银河红绿灯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平塘县新城区新舟路(平塘县第二幼儿园至新区银河红绿灯路段),实行机动车由平塘县第二幼儿园方向向新区银河红绿灯方向单向通行;该路段内民政局路口、原卫计局路口、瑞轩宾馆路口、金城铃木摩托车专卖店旁路口、农场路口等6个小路口车辆禁止左转弯进入新舟路。
二、平塘县玉水南路(围芦往烟草公司方向),实行规定时间内机动车禁止左转弯进入玉水廊桥。
(限行时间为7:30至22:00)
三、平塘县迎宾大道(玉水铭城红绿灯方向往银河红绿灯方向),实行机动车禁止右转弯进入新舟路。
四、平塘县迎宾大道(盛世国际红绿灯方向往银河红绿灯方向),实行机动车禁止左转弯进入新舟路。
五、平塘县瑞泽路(行政中心方向往银河红绿灯方向),实行机动车禁止直行进入新舟路。
六、自2020年1月1日起,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依法对在该路段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机动车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原有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通告由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附:平塘县新舟路单行线交通示意图
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