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5-23 18:59
为加强葫芦岛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城区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工作部署,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2021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葫芦岛市城区重中型货车限行规定的通告》中限行措施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三、限行区域内道路分为
高峰期时段(7:00--9:00;16:00——19:00)限行路段和全天禁行路段。
(一)高峰期时段限行路段(共12条),调整为11条。
调整龙程街(海滨路至锦葫路)限行路段为全天禁行路段。
(二)全天禁行路段(共44条):
其中龙程街(山水路至海滨路)延长至(山水路至锦葫路)路段。
本通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2021年3月10日实行的葫芦岛市《关于调整城区部分道路货车限行时间的通告》继续生效。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来源:葫芦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