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5-11-06 12:00
为确保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开幕式举办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对我市部分道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2015年11月7日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车、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在市区道路内行驶。
二、2015年11月7日13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在舜帝大道、红岭1号路、三龙大道、中央粮库东侧路、湖滨路、竹湾路、西江汊河桥、新龙路和新兴三路延长线道路内行驶,持开幕式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三、2015年11月7日8时至19时,禁止一切车辆进入纬一路、玫瑰湖西路,持开幕式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四、开幕式期间,涉及现场交通管制的各项措施与本通告不符的,以现场交警的指挥为准。
特此公告。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