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0-13 22:39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对主城区部分载货汽车
实行限制性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高城区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2日起,每日7:00—9:00、16:30—19:00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以及低速载货汽车、变形拖拉机在主城区通行。
二、限制性管理的区域和道路: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城区
部分载货汽车限行示意图
武夷山大道(三清山大道路口)——吉阳西路——兴园大道——凤凰西大道(兴园大道路口至世纪大道路口)——晶科大道(世纪大道路口至龙门大道路口)——龙门大道(晶科大道路口至兴园大道路口)——兴园大道——惟义西路——武夷山大道(湖州尾桥头至三清山西大道路口)围合区域内。
三、限制性管理不包含以下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校车;
(二)经政府批准,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通行证,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的车辆。
四、请有关单位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凡违反本通告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4日
编辑:邱俊
来源:国家级上饶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