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0-13 11:28
记者近日从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10月10日起,我市主城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及通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限制通行区域为宿城南二环、东二环(不含)、宿州大道(东二环至港口北路)、港口北路(宿州大道至北二环)、北二环、京台高速围合区域。
据了解,限制通行区域内所有道路6:00—22:30禁止中、重型货车、挂车通行。除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货物配送的中重型货车、挂车在22:30—第二天6:00可在市区道路通行,无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此外,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等,不分吨位)全天24小时可以在宿州市主城区道路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箱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个人名下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办理,企业名下车辆可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ab122.gov.cn)’申请办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仍按照原办理途径申请办理。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通行政策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记者 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