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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加强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联动部署

发表时间: 2023-04-21 11:36

  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迅速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了《中共茂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发布了专项整治公告,全方位部署推进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根据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区(县级市)两级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公安系统自查整改工作组、交通运输系统自查整改工作组,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全面铺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达到良好的整治效果。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高州市委书记王土瑞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冠中和副市长高雪山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二是市政府高位推动。市政府于4月13日召开十三届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贯彻落实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听取我市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落实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二是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三是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四是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执法“寻租”问题。五是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同时,重点在2022年我市落实省组织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调研督察自查工作基础上,根据实际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措施,全力清积案,精准追责问责,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并抓好露头新问题整改。

  三、明确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分工作启动阶段、推进整改阶段、巩固提升阶段(持续推进)三个阶段进行。启动阶段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项参照检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推进整改阶段要求市、区(县级市)两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市)委员会充分发挥“指挥部”作用,把准方向、科学谋划,统筹全局;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系统要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全力推进“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排查,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缕,边查边改,祛疴治乱;工作专班成立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公安和交通运输系统进行实地督导,跟踪督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回应社会关切,严肃追责问责,突出整改实效。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在整治的过程中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发布整治公告。制定了《关于开展茂名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在茂名市司法局网站和公众号上发布,公开了专项整治线索受理时间、重点整治内容、线索提供方式、提供线索须知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