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3-11 21:52
2019-03-11 21:51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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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开非浙A号牌车子的朋友都知道,车子进入杭州要遵循“错峰限行”规定。有时遇上紧急的事儿需要进出杭州,偏偏赶上“错峰限行”,那就麻烦了。好消息来了。11日,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就《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告,此举是为了妥善解决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高峰时段进出杭城的紧急通行需求。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按照“提前报备、次数控制、急事通行”的原则,实施这项便民利民措施。
《征求意见稿》规定,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政钉APP、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时段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区和萧山区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以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都算作通行次数之一。而每辆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其中,24小时内在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作1次;超过24小时的,计作2次,以此类推。
如果没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杭州“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交警部门仍将依法进行处罚。
如果您对这一《征求意见稿》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于3月20日前,通过电邮、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给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36号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秩序处(邮编:310014);传真:0571-87282269;电子邮箱:34433276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