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1-20 08:44
关于赤峰市中心城区新增电动三四轮车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赤峰市中心城区相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道路通行实际,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新增“禁行街” ,禁止未注册登记办理牌照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区域
红山区:
红山区哈达街(宁澜北路至芳草路)
红山区玉龙大街(火花北路至苇塘河街)
红山区金融街(腾飞大道至宝山路)
松山区:
松山区友谊大街(腾飞大道至银河路)
松山区应昌街(宝山路至大板路)
松山区新秀街(新景东路至东方红大街)
二、禁行车辆类型
电动三轮车(不包括已登记的黄色、蓝色牌照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
三、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禁行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11月19日
红山区
红山区哈达街(宁澜北路至芳草路)
红山区玉龙大街(火花北路至苇塘河街)
红山区金融街(腾飞大道至宝山路)
松山区
松山区友谊大街(腾飞大道至银河路)
松山区应昌街(宝山路至大板路)
松山区新秀街(新景东路至东方红大街)
来源:赤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