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06-05 19:22
6月5日,芒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即日起,芒市风平大桥、芒波大桥、洞坎大桥、拉院大桥、放马桥等五座桥梁因主要构建存在严重缺损,桥梁稳定性、耐久性和承载力下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评定为四类危桥,将被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通告内容如下:
根据《公路桥梁养护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经专业检测,我市风平大桥、芒波大桥、洞坎大桥、拉院大桥、放马桥等五座桥梁主要构建存在严重缺损,桥梁稳定性、耐久性和承载力下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评定为四类危桥。为加强桥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对上述五座桥梁采取以下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一、采取设置限宽墩的措施限制通行;
二、禁止总质量超过5吨的车辆通行;
三、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过上述五座桥梁时应自觉遵守限行要求,严格按照通行标准通行,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请绕行;
四、该交通管制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给广大群众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芒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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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