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2-06 22:27
按照保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 年全市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强化重点车辆通行管理”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春节期间全市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0日0时至18日24时,全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为机场、高铁站、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由所属企业向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备后,可在非高峰时段通行。
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涉及国计民生的,如自来水厂生产用液氯确需运输的,按规定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通行。
三、运送医用氧的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报备电话:0875—2218922、2218122
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2月6日
来源:保山交警
完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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