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1-29 10:21
11月29日
福建省卫健委通报
11月28日0—24时
福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7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15例
详情如下——
一、境外输入疫情
11月28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厦门市7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1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福州市3例,厦门市2例);解除隔离5例。
截至11月28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993例,目前住院157例,无死亡病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医学观察104例。
二、本地疫情
11月28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7例(厦门市16例,漳州市7例,泉州市27例,三明市5例,莆田市、龙岩市各1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5例)。
当日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5例(福州市24例,厦门市4例,漳州市5例,泉州市29例,莆田市11例,南平市6例,宁德市34例,三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1例);解除隔离28例。
全省本土确诊病例目前住院365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623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310423人,尚有5523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7号)
2022年11月28日,我区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入莆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涉疫场所环境已完成消杀等防疫措施,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11月25日18:10左右到达莆田动车站,直接闭环转运于20:30左右到达东峤镇田柄村家中。11月28日00:5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11月24日22:40到达莆田动车站,直接闭环转运至平海镇西柯村居家。11月27日23:40左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荔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6号)
2022年11月28日,我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感染者,系省外返莆途中同航班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市、区两级第一时间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快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涉疫场所环境已完成消杀等防疫措施。
主要活动轨迹:11月26日21:15左右经高速到达荔城区黄石镇高速卡口,21:23点对点至荔城区镇海街道建德天城家中,未再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荔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42号)
2022年11月28日,我县发现6例无症状感染者,均系省外入仙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涉疫场所环境已完成消杀等防疫措施,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无症状感染者1:11月25日19:00从河北省河间市自驾回仙;11月26日15:30在江西抚州南城高速口下车,乘坐滴滴到南城高铁站,19:41乘坐D2117次车02车厢,21:17到达尤溪站,后乘坐私家车前往郊尾镇,23:39到达亲戚家吃饭;11月27日00:30自驾返回家中,无再外出,10:49在后沈村村部采集点采集核酸,11:00步行前往后沈村亲戚家吃饭,后回家,无再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3、4:活动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轨迹相同。
无症状感染者5:11月25日19:00-11月26日23:00活动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轨迹相同。11月27日00:30乘坐私家车返回榜头镇坝下新村家中,无再外出;11:00左右,乘坐私家车前往后沈村亲戚家吃饭;13:00左右步行前往朋友家里上网课;14:00乘坐私家车前往无症状感染者1家中,无再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6:11月26日12:11-11月27日12:08乘坐G1876动车15车厢转D3211动车16车厢从省外到莆田站,后点对点接送至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并送到鲤城街道鲤中小区家中,无再外出。
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采样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规定参加核酸检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共筑防疫屏障。
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仙游书峰乡发布有奖举报通告
为全面排查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坚持总方针总策略不动摇,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用,构建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经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1、对近7天从省外A类重点地区所在县区入(返)书峰,未主动向所在村报备或未在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且未被乡、村摸排到的情形,经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1000元。
温馨提醒
请省内、外入仙人员通过提前扫描“入仙人员登记”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向属地村报备(报备方式附最后),抵达目的地后及时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配合属地村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2、对近7天从省内涉疫地区入(返)书峰,未主动向所在村报备或未在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且未被乡、村摸排到的情形,经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500元。
3、对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反相关防疫措施,私自外出的,经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2000元。
二、举报方式
1、向所在村委会举报(举报方式同入书报备方式,附最后);
2、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0594-8094461,转张女士
13599459177,林女士
三、办理方式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名称)、现居住地、联系方式、具体线索场所情况等详细信息。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第一时间将举报线索移交至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村立即安排人员入户核查,在1小时内核查完毕并管控到位。
四、其他事宜
1、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或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防疫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书峰乡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公布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其他未尽事宜由书峰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书峰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二:举报方式及入书报备方式
来源: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荔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福建省卫健委、仙游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美丽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