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07-25 09:18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环保环评,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决定从7月31日起对以下红绿灯路口启动7:00至23:00禁止中大型货车通行,并启 动电子警察抓拍:
1. 宜浦路与220国道交叉口(下浦金桥红绿灯)西方向中大型货车禁行。(东方向、南方向、北方向电子警察抓拍)
2. 宜阳大道与袁州大道交叉口(高铁站红绿灯)东方向与北方向中大型货车禁行。(西方向与南方向电子警察抓拍)
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7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44)。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
来源:宜春发布
编辑: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