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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市区交通管理举措

发表时间: 2021-10-29 00:45

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市区交通管理举措

通告

当前,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按照武都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精神,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市区道路交通现状,特通告如下:

1、疫情期间,广大居民、私家车主(含摩托车、电动车)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以降低人流、车流和疫情传播风险。并将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场及交通标志指示允许停放的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禁止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医院及疫情监测点周边道路违章停车。

3、严禁出租车、私家车在市医院南门、区医院东门、中医院北30米内停车上下乘客,确保医院“生命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北山路施工区域、单行道路随意停车上下乘客,造成交通拥堵。

4、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20时,禁止各类货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在主城区内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需要在上述区域通行的,依据《陇南市武都区政府关于限行和禁止货运车、三轮车通行的通告》的规定,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及停放。

5、进入市区(钟楼滩高速公路入口处至东江栈道湾加油站)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干净,拉运砂石、渣土的货运车辆必须采取防漏、防尘措施。过境城区钟楼滩至东江新区范围的货运车辆,一律由龙江大道(南长江大道)通行。

6、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0月28日

监制:石均轶 审核:吴继忠 编辑:杨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