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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最新疫情风险区域更新:新增高风险区13个,中风险区18个!

发表时间: 2022-09-09 10:44

9月8日晚间,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宝鸡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新增13个高风险区、18个中风险区,具体地区为:

一、高风险区13个

1. 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村八、九组

2. 岐山县蔡家坡镇宏鑫世纪家园小区1号楼

3. 岐山县蔡家坡镇第二小学

4. 岐山县蔡家坡镇西三路张海明中医内科诊所

5. 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家居建材市场优佳课堂


6. 岐山县蔡家坡镇᠎西三路隆泰老实人购物广场蔡家坡店

7. 高新区天王镇伐鱼村

8. 高新区天王镇胥家村

9. 金台区蟠龙新区小韩村

10. 方塘高级中学(金台区蟠龙镇龙翔大道100号)

11.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渭水明珠花园小区5号楼

12.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京泰商贸小区10号楼

13. 岐山县蔡家⁡坡镇凤凰西路京泰华都小区1号楼

二、‬中风险区18个

1. 岐山县蔡家坡镇宏鑫世纪家园小区(除1号楼)

2.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路超美家超市

3. 岐山县蔡家坡镇落星堡村

4. 岐山县蔡家坡镇洪沟村

5. 高新区天王镇钓鱼台风景名胜区聚贤阁酒店

6. 渭滨区经一路步行街

7. 凤翔区彪角镇石落务村

8. 凤翔区彪角镇石落务村石落务饭庄

9. 陈仓区千渭街道汇丰农贸市场(新鹏昌、强强调味品店)

10. 陈仓区虢镇盛世清舍足浴会所

11. 高新区磻溪镇党家堡村

12. 高新᠎区天王镇毛家沟村诊所

13. 高新区磻溪镇新庄村

14. 高新区磻溪镇双基堡村

15.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渭水明珠花园小区(除5号楼)

16.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京泰商贸小区(除10号楼)

17. 岐山县蔡家坡镇凤凰西路京泰华都小区(除1号楼)

18. 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村(除八、九组)

调整后,宝鸡市共有高风险区17个,中风险区29个;岐山县、金台区除上述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渭滨区、凤翔区除上述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陈仓区、高新区除前期已公布及上述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

宝鸡市岐山县

进一步加强县城疫情防控工作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二、除超市、医院、药店等城市保供单位外,所有经营性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严格落实查验“两码一酸”、戴口罩、测温、限流等防疫措施。

三、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县城。确需离开的,持单位、村(社区)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所有进出小区、村组、单位人员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除保供人员、下沉干部及志愿者外,一律居家办公。

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自9月8日21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8日

9月9日起

商洛市丹凤县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好外防输入各项措施,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所有小区(村组) 单位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居(村)民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上述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

5.个体诊所、宾馆、服装店、景区、影剧院、KTV、网吧、足浴店、洗浴中心、个体门店、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酒店、餐饮场所停止堂食。

6.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龙驹、商镇、棣花区域内的重点项目暂停施工。重点企业对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以外人员不得进入。监所、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9.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居(村)民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县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9日6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丹凤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0914-3360050、0914-3329252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丹凤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9日

(综合:西部网、岐山融媒、丹凤融媒)

来源: 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