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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疫情防控出新政:八点措施详解

发表时间: 2022-12-09 16:54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兴安盟迅速响应,快速落实,就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政策措施提出八点具体要求。

第一,各地各部门要正确理解认识“新十条”,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新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做好轻症就医、重症救治等工作。

第二,各地要继续加强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老年人的疫苗接种工作,加大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力度。盟防指已于昨晚下发了《兴安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此项工作明确了三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到位。

第三,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重点机构要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期限目前暂定一个月,后续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合理调整。

第四,盟防指要继续按照机制高效运行,宣传舆论组要加大对“新十条”等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指南提示的宣传力度。

第五,盟内各类学校要继续落实原有疫情防控措施,每天抽检20%,一周内全覆盖。连带社区居民在内,如检出阳性患者,根据最新要求可以进行居家隔离,也可以自愿选择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第六,各地要抓紧设置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由各旗县市卫健委、疾控中心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驻点采样。

第七,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品供应,特别是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等药品要确保充足,保障群众购药需求。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干预、科学引导、做好限购、加强监管,维护好药品价格稳定和药品安全,坚决避免因缺药造成群众恐慌的情况发生。

第八,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应检尽检工作继续开展,由医疗防控组重新研究明确应检尽检范围,暂时按照3天1检频次执行,视情况再调整优化。对发现的阳性感染者发现一例救治一例,不再排查密接人员。

来源:兴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