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11-27 09:46
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便利交通物流货运车辆通行的相关要求,持续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交警部门决定自2023年11月24日起,解除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货车解放路、中央大街、中央南街禁限行措施。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按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要求通行。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