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8-27 06:18
据悉
宁波将在现行货车通行规定基础上
进一步放宽城市快速路部分微型
轻型载货汽车的限行措施
具体通告如下
01 21:00-次日6:00,允许浙B号牌的微型封闭、新能源轻型封闭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含主线和匝道)通行。
02 除7:00-9:00、16:30-18:30外,允许浙B号牌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工程救险”的微型(封闭、厢式)、轻型(封闭、厢式及多用途)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含主线和匝道)通行。
03 符合本通告第一、二款规定的车辆,在通过部分有时段禁行等管制措施的快速路匝道时,需按匝道的管制措施通行。
04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原有货车通行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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