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6-01 14:15
央广网广州6月1日消息(记者 罗世伟)广州交警日前发布通告称,将对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由现在的“开四停四”调整为“高峰限行”,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新政策规定,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在本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广州交警介绍,对比“开四停四”,“高峰限行”主要是调整了限行时间,限行范围未有调整。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不限行。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不限行。
公众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以及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限行。
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规定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考虑到“高峰限行”会影响外地市民搭乘网约车在高峰期进入管控区,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以及城市间商务交流、文旅消费、就医求学等出行需求,允许非广州市籍网约车通行。
另外,考虑到群众临时出行的情况,规定可提前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也可出行后申请,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
广州交警将设置15天的执法过渡期,从2024年7月16日起,正式对于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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