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5-29 20:12
特别提醒:根据2017年5月发布的《关于上饶市中心城区三轮车、轻型货车限行的通告》要求,6月1日起,三轮车及轻型货车限行工作将进入第四个实施阶段。
自2017年6月1日以来限行工作历经三个阶段,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部分改善,即将进入的第四阶段,限行区域将进一步扩大,限行时间为每日7:30——19:30,请相关行业提前对货物配送的时间及方式进行调整,主动配合限行工作实施。
上饶交警将按照通告要求,对违反第四阶段限行措施的三轮车、轻型货车适时开展查处工作。
第四阶段限行措施
2019年6月1日起,在市本级城区“滨江东路(郭门路口)—东岳大桥—玉丰路—志敏大道—龙潭大桥—槠溪路—三清山大道(含上述道路)”的区域内,每日7:30——19:30禁止三轮车、轻型货车通行。(详见示意图)
同时,禁止邮件快递三轮车每日7:30——9:00,17:00——18:30通行。
(附:限行通告全文)
关于上饶市中心城区三轮车、轻型货车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开展“全民共建、美丽上饶”城市形象提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对我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分时段分区域限制三轮车、轻型货车通行,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种类:三轮车(人力、电动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除微型货车外的蓝牌货车)。
二、限行措施:分阶段、时段、区域开展三轮车、轻型货车限行工作。
1、第一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在中心城区“紫阳大道-体育馆路-滨江路-广信大道-凤凰大道-紫阳大道(不含上述道路)”的区域内,每日7:30——9:00, 17:00——18:30禁止三轮车、轻型货车通行。
2、第二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中心城区 “紫阳大道-体育馆路-滨江路-广信大道-凤凰大道-紫阳大道(不含上述道路)”的区域内,每日7:30—12:00、14:00—19:30,禁止三轮车、轻型货车通行;禁止邮件快递三轮车每日7:30——9:00,17:00——18:30通行;涉及民生及特殊物品运输的三轮车、轻型货车办理通行证后可按要求通行。
3、第三阶段: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在中心城区 “紫阳大道-体育馆路-滨江路-广信大道-凤凰大道-紫阳大道(不含上述道路)”的区域内,每日7:30—19:30,禁止三轮车、轻型货车通行;在以上区域外,城区东至郭门路口,南至龙潭大桥、志敏大道至玉丰路路口,西至槠溪路,北至三清山大道,每日7:30——9:00,17:00——18:30禁止三轮车、轻型货车通行;在以上两个区域范围内均禁止邮件快递三轮车每日7:30——9:00,17:00——18:30通行;涉及民生及特殊物品运输的三轮车、轻型货车办理通行证后可按要求通行。”
4、第四阶段:2019年6月1日起,在市本级城区东至郭门路口,南至龙潭大桥、志敏大道至玉丰路路口,西至槠溪路,北至三清山大道,每日7:30——19:30禁止三轮车、轻型货车通行;禁止邮件快递三轮车每日7:30——9:00,17:00——18:30通行;涉及民生及特殊物品运输的三轮车、轻型货车办理通行证后可按要求通行。
三、实行三轮车、轻型货车规范管理。
1、严格查处三轮车、轻型货车不按限制通行规定通行、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
2、对邮件快递此类车辆以“总量控制、存量管理、逐步减量”为原则,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2020年6月1日起,参照三轮车、轻型货车限行措施实施。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中心城区交通发展的具体情况适时对上述车辆的管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
五、本通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5月19日
来源:上饶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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