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2-03 15:32
2024年2月3日10时,宜宾终止2023年11月18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级橙色应急响应(同步终止2023年10月30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Ⅲ级级黄色应急响应)。根据之前宜宾城区的限号通行要求,这就意味着宜宾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同步解除。
具体通知,如下↓↓↓
宜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4年2月3日10时终止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三江新区、“两海”示范区、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四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气象局、驻宜环保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现状与未来气象条件,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24年2月3日10时终止2023年11月18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级橙色应急响应(同步终止2023年10月30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Ⅲ级级黄色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在确保环保措施全面落实且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组织企事业单位科学有序生产,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久久为功,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宜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3日
虽然“限号通行”取消了
我们还是积极倡议
主动做好这些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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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宜宾发布综合
编辑丨罗艳菊
编审丨罗雯心
监制丨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