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08-20 17:03
来源:黑龙江发布
【双鸭山市发布公告:有序恢复各类经营及活动】20日,双鸭山市发布第16号公告,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各类经营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鸭山市指挥部14号公告暂停营业的各类场所,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下有序恢复营业。
二、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探视、陪护等院感防控要求;个体诊所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有序恢复营业;药店严格落实治疗发热、咳嗽等有关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落实闭环处置机制,有效发挥“哨点”作用。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在严格落实教培机构、托幼机构及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的条件下,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落实开学前相关防疫措施,有序开学。
四、宗教、殡葬服务场所,景区景点、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在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相关要求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五、红事、白事,大型论坛、会议、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恢复实行常态化属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标准,切实保证活动安全,防止人群风险性聚集。
六、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要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公共场所严格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构筑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七、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疫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符合接种要求且无特殊禁忌症的市民要尽早接种、应种尽种,共同构筑防疫安全屏障。(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