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0-07 20:17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64号)
当前,全国疫情“点多、面广”,临近省份疫情复杂,存在较大的外溢传播风险。国庆假期即将结束,来返州人员不断增加,我州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科学精准、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处置各项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要严格执行返岗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节后返岗人员排查和管理,掌握返岗人员前7天主要行程、健康状况、来州时间和方式等信息,主动告知当前防控政策。返岗前,所有人员均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健康监测。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及省外旅居史人员暂缓返岗,抵州后的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经所在单位研判同意后方可上岗。
二、加强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州人员提前24小时通过“健康青海”小程序主动报备行程信息,返程途中,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配合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所有来返州人员抵州后,主动配合查验信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完成“落地检”,严格落实分类管控及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来返州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按规定及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丧失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主动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四、全面强化重点人员管理。西藏、新疆、宁夏、内蒙古、甘肃、四川、江苏、重庆等省外来返州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和隔离管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返州。确需返回的,严格执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须持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州后严格实施隔离管控措施。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州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实施集中隔离“7+3”管控。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州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实施居家隔离“7+3”管控。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州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实施3天2检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地区的来返州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实施3天2检居家健康监测。 无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落实3天2检自我健康监测。
五、严格管控各类重点场所。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宾馆酒店、超市、工地、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双码”和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每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严格落实场所封闭和人员闭环管理要求,禁止外来探视和人员外出。寺院严格落实各类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宗教活动、暂停僧侣寺内外流动“三暂停”。集中隔离场所严格执行24小时全封闭硬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感染。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主城区:共和县恰卜恰镇主城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光伏园区、风电园区、工业园区)全体人员。
2.各乡镇:恰卜恰镇(15个行政村),龙羊峡镇、倒淌河镇、塘格木镇、江西沟镇、黑马河镇、石乃亥镇、切吉乡、沙珠玉乡、铁盖乡、廿地乡各行政村,湖东种羊场、巴卡台农场、青海湖旅游控股公司,上述范围内全体村(居)民(包括本乡镇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
3.所有来县返县人员要主动报备,接受检测。
4.全县居家隔离管控人员,禁止外出参加全员核酸采样,由流动采样组上门采样。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8日8:00-12:00
三、注意事项
1.常态化核酸检测期间恰卜恰镇主城区内主干道不进行交通管控,其他部分分支路段将进行交通临时管控,请辖区群众关注共和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交通管控通告,合理安排路线,途径采样路段时稳驾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2.检测期间,主城区与各乡镇之间人员车辆禁止通行。
3.请辖区群众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权威媒体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服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4.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5.返县人员在交通服务点接受查验,就地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6.检测范围内的藏传佛教寺院僧侣在本寺院统一开展核酸检测。
7.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社区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8.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和身份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
9.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10.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及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11.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12.凡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对健康码赋予红码,将会影响本人及家人的生产生活;同时将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今后可能影响个人信贷、消费、从业、任职等;凡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请广大群众提前关注天气预报,在核酸采样时提前带好雨具。
附:1.恰卜恰镇主城区核酸检测采样点
2.各乡镇核酸检测采样点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附件1:恰卜恰镇主城区核酸检测采样点
恰卜恰镇主城区(22个采样点)
(一)黄河路社区
(二)城中社区
第二采样点:文化街水井巷
负责检测区域:综合家属院、印刷厂家属院、油脂楼、歌舞团家属院、香格里拉、烟草楼、肉食楼、农付楼、粮食储备库七个单元、粮食局家属楼、东台街、剑锋华庭、新华公寓楼、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三)金安社区
(四)城东社区
(五)工业园社区
(六)城南社区
(七)城西社区
(八)城北社区
负责检测区域:皓星花园、金鑫花园、县社保楼、州建筑公司平房、青海湖家苑、上城豪苑、州棚户二区、东晨花苑、独立连家属楼、公安巷综合楼、信用社旧楼、州委家属楼平房、无线电家属楼、(直亥巷)州政府家属院、县干部周转房、信用社商层、党校家属院、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安居家苑
负责检测区域:安居家苑、元年景苑、州印刷厂、计经委家属楼、州委、州政府家属楼、州建行家属楼、环城东路、州国税局、建行公寓楼、县法院家属楼、农行家属院、幼儿园两旁零散庄廓、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三采样点:共和县中学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春天和谐小区、县中学家属楼、银监局、县检察院家属院、县电影院家属院、州法院家属楼、原财政局家属楼、州地毯厂家属院、泰和苑、供热站家属楼、县人大、东河沿零散庄廓、消防队旁庄廓、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九)城北新区社区
第一采样点:州传媒中心广场
负责检测区域:州检察院、州干部周转房1号院(人才公寓楼)、州农牧局家属院、电投公司、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城北一、二、三区院内
负责检测区域:玉龙商场广场、玉龙佳苑、城北一区、二区、三区、五区、县干部周转房、州干部周转房2号院、州教育局周转房、州建设局周转房、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
附件2:共和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分布
一、恰卜恰镇(共15个采样点)
下塔迈村(下塔迈村卫生室)、上塔迈村(上塔迈村卫生室)、次汗素村(次汗素村卫生室)、西台村(西台村卫生室)、西香卡村(西香卡村卫生室)、东香卡村(东香卡村卫生室)、加拉村(加拉村卫生室)、尕寺村(尕寺村卫生室)、索吉亥村(索吉亥村卫生室)、东巴村(东巴村卫生室)、乙浪堂村(乙浪堂村卫生室)、索尔加村(索尔加村卫生室)、加隆台村(加隆台村卫生室)、上梅村(上梅村卫生室)、下梅村(下梅村卫生室)
二、龙羊峡镇(共15个采样点)
龙羊峡人民医院、龙羊峡镇寄宿制学校、查那村(查那村卫生室)、多隆沟村(多隆沟村卫生室)、龙羊新村(龙羊新村卫生室)、黄河村(黄河村卫生室)、龙才村(龙才村卫生室)、瓦里关村(瓦里关村卫生室)、麻尼磨台村和曲沟社区(曲沟社区服务中心)、阿乙亥村(阿乙亥村卫生室)、次汗土亥村(次汗土亥村卫生室)、克才村(克才村卫生室)、曹多隆村(曹多隆村卫生室)、德胜村(德胜村卫生室)、后菊花村(后菊花村卫生室)
三、倒淌河镇(共10个采样点)
四、塘格木镇(共19个采样点)
塘格木镇卫生院、塘格木镇寄宿制小学、曲宗村(曲宗村卫生室)、智德村(智德村卫生室)、华塘村(华塘村卫生室)、金塘村(金塘村卫生室)、达拉村(达拉村卫生室)、曲让村(曲让村卫生室)、吾赫勒村(吾赫勒村卫生室)、东格村(东格村卫生室)、更尕村(更尕村卫生室)、哈尔干村(哈尔干村卫生室)、黄河村(黄河村卫生室)、治海村(治海村卫生室)、加什达村(加什达村卫生室)、尕当村(尕当村卫生室)、浪娘村(浪娘村卫生室)、中果村(中果村卫生室)、塘格木镇社区
五、江西沟镇(共7个采样点)
六、黑马河镇(共6个采样点)
黑马河中心卫生院、黑马河学校、加隆村(加隆村卫生室)、文巴村(文巴村卫生室)、正却乎村(正却乎村卫生室)、然去乎村(然去乎村卫生室)
七、石乃亥镇(共8个采样点)
石乃亥镇卫生院、石乃亥镇寄宿制小学、切吉村(切吉村卫生院)、向公村(向公村卫生室)、尕日拉村(尕日拉村卫生室)、鲁色村(鲁色村卫生室)、铁卜加村(铁卜加村卫生室)、肉隆村(肉隆村卫生室)
切吉小学、加什科村(加什科村卫生室)、哇合村(哇合村卫生室)、祁加村(祁加村村卫生室)、乔夫旦村(乔夫旦村卫生室)、新村(新村卫生室)、莫合村(莫合村卫生室)、东科村(东科村卫生室)、塔秀村(塔秀村卫生室)
沙珠玉乡卫生院、沙珠玉乡寄宿制小学、达连海村(达连海村卫生室)、下卡力岗村(下卡力岗村卫生室)、直乃亥村(直乃亥村卫生室)、曲沟村(曲沟村卫生室)、耐海塔村(耐海塔村卫生室)、种子村(种子村卫生室)、上卡力岗村(上卡力岗村卫生室)、珠玉村(珠玉村卫生室)、上村(上村卫生室)、扎布达村(扎布达村卫生室)
十、铁盖乡(共11个采样点)
铁盖乡学校、七台村(七台村卫生室)、上合乐寺村(上合乐寺村卫生室)、马汉台村(马汉台村卫生室)、吾雷村(吾雷村卫生室)、哈汗土亥村(哈汗土亥村卫生室)、下合乐寺村(下合乐寺村卫生室)、托勒台村(托勒台村卫生室)、委曲村(委曲村卫生室)、铁盖村(铁盖村卫生室)、拉才村(拉才村卫生室)
十一、廿地乡(共6个采样点)
囊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21号)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周边省份均发生本土疫情并出现明显反弹,存在较大的外溢传播风险。国庆长假即将结束,返囊高峰将临,当前省内本土散发病例偶有发生,人员流动频繁,我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科学精准、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处置各项措施,现就国庆节后返岗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坚持非必要不来囊返囊,确需来返囊的严格遵守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节后返岗返乡人员排查和管理,及时掌握返岗返乡前7天行程、健康状况、返岗返乡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并告知相应的疫情防控政策。返岗返乡前,所有人员均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健康监测。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及省外旅居史人员暂缓返岗返乡。返囊后的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经所在单位研判同意后方可上岗。
二、加强返程报备防护。所有来返囊人员抵囊前,提前24小时,主动通过微信登录“信用青海”小程序,并在“来青返青系统”进行报备。来囊返囊人员应实施信康码及行程码“应扫尽扫”、核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落地检”。并加强自主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此外,7日内有国内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就地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暂缓返囊。
三、主动配合防控措施。抵囊后,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按规定就医。如接到电话、短信等风险提示,要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
四、强化风险人员管理。西藏、新疆、宁夏、内蒙、天津、四川等省外来返囊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并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分类管控”措施。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囊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实施“7+5”集中隔离,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囊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实施“7+5”集中隔离,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囊人员,实行三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期间不外出,并在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地区的来返囊人员,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实施3天2检居家健康监测。
无风险地区来返囊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五、做好卡口排查管控和个人防护措施。香达镇江卡村卡点、县城北出口交警大队卡点、吉曲乡瓦好那疫情防控卡点、白扎乡卡点、东坝乡卡点、娘拉乡卡点为我县重要的交通卡口,要坚决扛牢责任,加强来囊返囊车辆、人员的精准排查和分类处置,牢牢守住外防输入的安全防线。同时,要精准研判车流量,优化车辆分流举措,提高卡口运行效率,确保卡口防控有力、畅通有序。一线工作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促进科学落实防护措施,防范交叉感染,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囊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 告
〔2022〕第61号
10月6日,循化县道帏乡、查汗都斯乡、文都乡、尕楞乡、岗察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县城主城区和街子集镇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 告
〔2022〕第62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主城区和街子集镇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 07:30时—11:00时
二、检测范围
县城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含波浪滩经学院、惠康养老中心)和街子集镇区域。
三、检测对象
上述区域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务工人口、来循临时旅居人员等)。
前期感染新冠肺炎治愈人员、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减少不必要跨区流动,做到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包联区域居民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和街子集镇区域内所有营业场所在核酸检测时间内全部歇业,公安部门对上述区域内车辆进行管控,减少流动。
4.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6.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包联单位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请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1.循化县城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采集点明细表
2.循化县街子集镇全员核酸检测采集点明细表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3号)
2022年10月6日,民和县在主城区(川口镇、北山乡)、官亭镇寨子村、赵木川村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8号)
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定于10月8日在马营镇、古鄯镇、中川乡、前河乡、马场垣乡、转导乡、大庄乡、杏儿乡、甘沟乡及官亭镇寨子村、赵木川村、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静态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从10月8日(星期六)上午7时开始。
二、核酸检测对象
核酸检测对象为以上区域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居家隔离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负责上门采样。
三、注意事项
1.核酸检测期间,各相关乡镇实行静态管理,严控人员流动,检测范围内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出,无关车辆一律不得上路,除急危重患者、孕产妇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在核验“双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经村(社区)登记并开具证明后,方可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
2.各乡镇核酸检测工作由乡镇负责,检测点的标本由乡镇收集后统一运送到由县卫健和交通部门指定的转运车,县卫健部门确定1名样本转运调度员,负责样本的统一送检工作。下一步,各乡镇核酸检测工作由本乡镇自行安排和组织,原则上每隔3天开展一次,各乡镇要提前行动,合理布置采样点位,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高质高效。
3.请符合检测范围内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按照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到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4.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户口本),提前准备好采集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采样结束请立即离开现场,不聚集围观、不驻留观看、不进行拍摄。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及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给您及他人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严厉打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近期天气变凉,请广大群众添衣保暖,耐心等待、相互礼让,照顾好老人、儿童和孕妇。
参加核酸检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感谢广大群众一直以来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居民信息自助登记二维码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都兰县宗加镇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0月6日,宗加镇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都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69号
尖扎县10月6日对马克唐镇、康杨镇、坎布拉镇主城区及昂拉乡德吉村、尖扎滩乡来玉村辖区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01号)
2022年10月6日,化隆县在群科镇、扎巴镇、牙什尕镇、德恒隆乡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化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关于门源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四早”要求,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0月8日和10月9日在门源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1.门源县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2.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检测范围。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8日(7:30至11:30),在浩门镇、青石嘴镇、浩门农场、门源种马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022年10月9日(7:30至11:30),在东川镇、泉口镇、西滩乡、北山乡、麻莲乡、阴田乡、仙米乡、珠固乡、皇城乡、苏吉滩乡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门源县共设置核酸采样点161个,具体请参照核酸采样点分布表,错峰错时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四、注意事项
1.请门源县范围的全体居民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检测时间和核酸检测点位,按照各村(社区)及小区责任单位的安排部署,分时段按单元、按楼栋、按区域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 门源县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具体检测时间和地点,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工作。各采样点抽调的工作人员在本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4.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采集码,所有核酸检测人员,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必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当日“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合理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做完核酸采样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家中。
6.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门源县范围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浩门镇、青石嘴镇、浩门农场、门源种马场管制时间为10月8日7:00至核酸采样工作结束,东川镇、泉口镇、西滩乡、北山乡、麻莲乡、阴田乡、仙米乡、珠固乡、皇城乡、苏吉滩乡管制时间为10月9日7:00至核酸采样工作结束,管制期间除应急车辆、持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车辆及动车站专线公交车辆外,其余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停运,过境车辆一律绕行,全体人员不得跨区域流动,交通管制解除后,恢复正常秩序。
8.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和单位,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州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9.本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全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配合!
注:1.参加10月8日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10月9日不再采样。
2.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不出具检测报告。若需核酸检测报告,可自行到我县常规采样点采样。
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门源县全员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码
注:门源县范围内全体居民使用微信“扫一扫”提前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点击生成采集码后截图保存,采样时将生成的采集码出示给工作人员。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8日(星期六)在全区城乡范围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为全力配合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在全区城乡范围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现将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10月8日(7:00—13:00)
二、交通管制区域
乐都区全域内
三、限制管控车辆
1.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除核准通行车辆外,检测范围内严禁各类交通工具通行,过境车辆禁止驶入。核准通行情形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军警车、运钞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执行疫情防控、样本送检、防疫物资运输、新闻采访、应急抢险任务且有公务用车标识车辆,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的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相应管制区域。对违反规定私自上路行驶车辆,不服从公安交警指挥管理、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扣车并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限制驶入(驶出)管制区的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3.除限制管控的各类车辆外,检测范围内禁止行人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通行。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持有乐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车辆可正常通行,其他公务用车、私家车一律禁止通行。
2.消防车、救护车、军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在管制区域内通行。
3.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辆;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修、新闻采访等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在管制区域内通行。
五、管控要求
1.检测范围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等在本区域内一律停运,对拒不服从管理、擅自或强行出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核酸采样点主次干道50米内,严禁停放车辆,检测范围内交通路口,公安交警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3.遇有看病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在核验“双码”、测量体温后,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乐都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公安110报警平台已开通电话救助服务。
4.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处罚。
5.对抗拒、逃避、拒绝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行为,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对擅自出入、冲闯管制区,或者在管制区内起哄闹事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编造或者故意散布、传播谣言,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或造成社会危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7.对违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遵守规定、服从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事先做好出行计划。因交通管制造成出行不便,请予理解和配合。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2022年10月7日
来源:西宁晚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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