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03-2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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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和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宾虹西路(二环西路—330国道段)实施限行,并使用固定、移动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1、限行区域:二环西路(不含)、330国道 (不含)、龙乾南街(不含)、临江路(不含)合围区域。
①宾虹西路(全路段);
②紫金南街(从临江东路至330国道止);
③华龙南街(从临江东路至330国道止);
④金江南街(从宾虹西路至330国道止);
⑤金沙街(从临江西路至宾虹西路止)。
2、限行时段:从2017年4月1号零点开始,全时段限行。
3、限行车辆:核载质量在1.5吨(含)以上的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农用车。
4、绕行线路及准入。上述限行车辆可通过330国道、二环西路等道路绕行。确因生产经营等需驶入的,可提前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限定进入时间和路线,对违反禁令进入限行路段的货运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5、联系方式及地址。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电话:82221023。
附限行示意图(根据限行路段,绕行路段)。
特此通告
婺城区人民政府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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