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3-09 00:25
3月8日,玉林交警发布通告
部分厢式货车通行规则有调整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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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深化推进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玉林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现对我市部分中型厢式货车的通行规定做出如下调整:
一、赋予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管理政策,即:
(一)7时至9时,11时至13时,17时至20时,一环路、江滨路所包围区域内的道路,以及金港路,江南路,大南路全段,禁止通行。
(二)7时30分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4时30分至15时30分 ,17时30分至18时30分,玉东大道全段,禁止通行。
二、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8日
来源丨玉林交警
责编丨蒋西河
校对丨胡宗梅
审核丨覃春荣
监制丨邹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