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8-26 17:59
国家牵头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河北、天津、内蒙古和陕西四省进行工业油混装食用油时隔一个月的摸查,终于出具了官方的通报批评,此公告将对两个主体进行处罚:个人和涉事企业。
违法个人和帮凶:
“冀E5476W”司机要某某、“冀E6365Z”司机张某某确认触犯了刑法,已被刑事立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对“冀E5476W”车主高某群、“冀E6365Z”车主刘某某进行查处,若查实其犯罪证据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与“冀E5476W”相互勾结的高某修、孙某某、胡某某进行为期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涉事的7家企业:
1、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罚款168w。
2、河北邢台皓源物流有限公司: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罚款151w。
3、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罚款192w。
4、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w。
5、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w。
6、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罚款286w。
7、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罚款251w。
这7家涉事企业的罚款达到1104w元,罚款286w的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和251w的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的罚款就占比将近50%,这确实足以引发人民的遐想......
食用油罐车实行专车专用是中国全体人民的呼声,如果食用油的生产和运输都无法保证安全,从源头就出了问题,老百姓千防万防防得住什么?
难不成全体都去种油菜榨菜籽油或者养猪榨猪油?
有的人会说专车专用是方便了运输,这对于有固定运输渠道的司机来说没有问题,他们该咋整还是咋整,可是那些散户罐车司机求生存的路子就断了,如果只能单方面运输工业油或者食用油,他们的收入将大大减少,养家成了问题。
可是,如果为了赚点钱,就将装着工业油的罐车不清洗就装食用油(就算清洗了也洗不干净装不了食用油),以上亿人的生命健康铺垫他赚钱的道路,如此泯灭良心的司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而且,此事涉事体大,关乎着上十亿老百姓食品安全的问题,只是这么两辆油罐车混装和7家企业参与其中,让人思绪万千。
国家已经出了调查的公告,无条件支持国家的处理结果时,也想问出中国人民的内心疑问:
1、涉事的主体被处罚了,这事总不是近段时间才出现的吧?那些吃了涉事主体提供的混装油的人,他们的身体都被摧残过了,他们的健康安全如何赔偿?
“民以食为天”从来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而是应该具体落实到个人的。为了赚钱如此无底线的非良行为,如果只是对其进行罚款拘役处罚,是不是对他们的惩罚太轻了?他们又怎么会对法律有所忌惮?如何会从心底里敬畏法律呢?
2、要某某驾驶“冀E5476W”的油罐车中用作饲料加工的11t混装油和张某某的“冀E6365Z”装着的21.6t流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是怎么处理的?
将11t混装油用作饲料加工是什么情况?
原来混装油不只是直接流入了寻常百姓家,还将它用来给动物做成饲料了,这是不是就说明:仅从食用油的流通这块追查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而是应该制定严格的食用油追查监督机制才能够杜绝?
而那些已经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流通的21.6t的混装油进入了千家万户,对于这些害人的混装油,相关部门又是如何追查处理的呢?
3、记者跟访曝出的只是个例,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内幕未被发现?
国家公布出来的相关处罚,是通过记者跟访多日曝光出来的实情,在这证据确凿的面前,国家的联合调查组才有足够的证据对这些违法主体进行追查和处罚,可是这些不法利益链有多少条?
条条利益链是怎样的盘根错节?无从得知,亦无法得知。
在这暗地里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内幕未被挖掘出来?这些或许都可以为国家联合调查组提供方向。
国家的处理公告在中国人民的眼中可能有些过轻了,因为是涉事个人被处以刑事处罚和企业被罚款,有人就认为是国家对此事看得太过轻了,但是在小沐看来:这只是国家的初步手段,接下来国家肯定会将食品安全的严格法律给颁出来,毕竟这关乎着中国老百姓的安全问题,国家不会让中国人民失望的。
我们要相信:食用油的专车专用是会落实到实处的,然后对各大油厂制定追责机制,只要被发现或者被曝出混装油,就会从上到下进行责任划定逐级追责,让不法之徒无法可犯,让违法之人受到法律惩处!
法,从来不会向不法退步!这是国家的底线,也是中国人民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