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3-13 21:33
连日来,
三明多地交警发布通告,
进一步优化城区中型厢式
货车通行限制措施。
永安、尤溪、大田、
泰宁、将乐的通告如下
↓↓↓
永安市
通 告
为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部署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永安市中心城区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措施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参照轻型货车管理,对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予限行,但不含城区范围内的双向两车道道路。
其余限行车辆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用车单位或个人提前向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号窗口申请(咨询电话:0598-3822122),经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
尤溪县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 (公交管[2024]42号)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采取以下便利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参照轻型货车管理,对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予限行。闽中大桥、玉带桥因承载能力和通行高度不足,不允许中型货车通行。
二、其他中型以上普通货车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用车单位或个人提前向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 (咨询电话:0598-6323249),经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
大田县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部署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现将大田县中心城区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通告如下:
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参照轻型货车管理,对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予限行。
其余限行车辆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用车单位或个人提前向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咨询电话:0598-7222013)经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
泰宁县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部署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县现行货车通行管理政策,决定自即日起,对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二、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原则上不限行。
三、其他中型、重型货车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用车单位或个人登录交管12123平台(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提前向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咨询电话:0598-7839173),经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泰宁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1日
将乐县
通 告
为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部署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同时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即日起,进一步优化将乐县中心城区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措施。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参照轻型货车管理,对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予限行。
其余限行车辆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用车单位或个人提前向将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咨询电话:0598-2336289),经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将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8日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综合
新媒体编辑:王丽华